近日,浙江省《農村生活污水管網維護導則》發布,旨在規范農村生活污水管網運行維護管理,提高運維質量,確保農村生活污水管網正常、穩定運行。詳情如下:
農村生活污水管網維護導則
前言
依據《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條例》,為確保農村生活污水管網正常運行,規范農村生活污水管網運維技術要求,鞏固提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,改善農村水環境質量,經調查研究、認真總結實踐經驗,參考國家和其他相關標準規范,通過組織專家認證,并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制定本導則。
本導則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,由浙江雙良商達環保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。
本導則主編單位:浙江雙良商達環保有限公司
浙江愛迪曼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本導則參編單位:浙江英能環保有限公司
寧波諾丁漢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
浙江浙大水業有限公司
上海熒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
本導則主要起草人:鄭展望、方柏、王榮、余澤浩、雷正皓、陳跑、徐俊康、張文欣、沈小峰、金超、陸學梅、陸笑媛、胡凱強、郭侃煒、王杰、徐旭峰、王飛
本導則主要審查人:廖敏、劉銳、王志榮、劉銳、許明海
1 總則
1.0.1為規范農村生活污水管網運行維護管理,提高運維質量,確保農村生活污水管網正常、穩定、安全運行,制定本導則。
1.0.2本導則適用于農村生活污水管網的運行和維護。
1.0.3對農村生活污水管網的運行維護除應符合本導則外,尚應符合國家、省和地方現行有關法律法規、標準及相關要求。
2 術語
2.0.1 管網
指用于收集和輸送農村生活污水的設施,包括接戶井、管道、檢查井、泵站以及戶內處理設施等。
2.0.2 管網維護
指對管網運行進行日常養護、巡查和維修等活動。
3 基本規定
3.0.1 管網資料收集
管網資料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:
(1)管網建設相關的最新規劃、設計和竣工圖;
(2)管網所在區域的地形、地貌、水文、自然災害、生態環境等資料;
(3)管網維修、改造歷史記錄和運維臺賬;
(4)其它資料。
管網資料收集應運用文件審查、現場觀察、詢問、檢測等方式進行。
3.0.2 管網維護內容
管網日常養護的內容主要包括管網內雜物、垃圾、積泥的清除,管道的疏通,泵站內水泵、閥門、流量計的保養,格柵的清理等。
管網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井框、井蓋、井筒、管道、泵站等是否完好無異常,管道及檢查井是否滲漏、變形與下沉,各機電設備運行是否正常,儀表顯示是否正常等。巡查周期宜為7天內巡查不少于一次。
管網維修的內容主要包括接戶井、管道、檢查井、戶內處理設施、泵站內設備的修理、更換,缺失井蓋的添補等。
3.0.3 管網維護人員要求
(1)日常養護人員一般為2人;
(2)現場巡查不宜少于2人;
(3)管網維修應由專業人員實施;
(4)入井(池)工作時不得少于3人,且井(池)外必須留1人;
(5)各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應經過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,特種作業人員需持證上崗。
3.0.4 管網維護工具配備
日常養護需攜帶開井鉤、撬棍、掃帚、網兜、掏勺、照明等工具;養護記錄表、拍照手機等記錄工具。
巡查接戶井、管道、檢查井時,需攜帶潛污泵(含電源)、CCTV檢測設備、QV鏡、照明等設備,開井鉤、撬棍、網兜、掏勺、梯子等工具,安全繩、手套、防毒口罩、雨鞋、連體水褲等勞保安全用品;巡查記錄表、拍照手機等記錄工具。如需巡查泵站,需另攜帶萬用表、各型螺絲刀、扳手、電筆等工具。
3.0.5 管網維護記錄
管網養護記錄表、巡查記錄表、維修記錄表分別參見《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標準化運維評價導則》附表D.3、D.2-2、D.4;
紙質版維護記錄保存時間不宜低于三年;電子版維護記錄應永久保存。
3.0.6 問題報告機制
(1)運維人員巡查時發現能現場處理的問題,應及時修復,并填寫進管網維護記錄表中。
(2)運維人員巡查時發現不能現場處理的問題,應及時向運維服務機構報告。運維服務機構接到問題報告后,應按問題類別分為需養護處理的問題、需維修處理的問題以及需由主管部門負責處理的問題。
需養護處理的問題,由養護人員去處理并填寫進管網維護記錄表中;需維修處理的問題,由專業維修單位或人員去處理并填寫進管網維護記錄表中;需由主管部門負責處理的問題,運維服務機構應向主管部門及時報告,并做好問題整改配合工作。
4 戶外管網維護
4.1管網巡查及養護
4.1.1接戶井
(1)定期查看接戶井,存在雜物、垃圾時,應及時清理。
(2)定期查看接戶井,存在堵塞現象時,應及時養護、疏通。
(3)對破損、缺失、無法打開的接戶井井蓋應及時維修、更換,保證各接戶井能正常開啟。
(4)對塌陷、破損、滲漏的接戶井應及時維修、更換。
4.1.2 輸送管道
(1)定期檢查管道有無堵塞。如管道上游水流流速明顯小于下游,且檢查井內水位明顯過高,則水流不順暢,視為堵塞。管道堵塞時,應及時養護、疏通管道。可采用壓力水槍等設備對管道進行養護、疏通。
(2)定期檢查管道有無滲漏或破損。如管道上游有水,而下游無水或流量明顯小于上游,且管道內部無堵塞,視為滲漏或破損;如管道下游水流流量明顯大于上游,且其間無其他污水匯入,則視為外水滲入。管道滲漏、破損或外水滲入時,應及時維修、更換。
(3)對存在變形問題的管道應及時維修、更換。
(4)對脫落、破損、缺失的管道包封、固定材料應及時維修、更換。
(5)觀察管道內積泥情況,管道內積泥超出管內徑凈高度的1/5時,應及時清理積泥。
(6)檢查是否存在違章占壓、私自接管、雨污混接或其他污水接入,如有則應及時解決相關問題;如運維服務機構無法自行解決,應在一周之內上報主管部門。
4.1.3 檢查井
(1)定期查看檢查井,存在雜物、垃圾時,應及時清理。
(2)定期查看檢查井,存在堵塞現象時,應及時養護、疏通。
(3)流槽式檢查井內應無明顯積水,沉泥式檢查井水位不宜高出其出水管管底標高1cm以上。
(4)沉泥式檢查井井底允許積泥深度不得超過管底以下50mm,流槽式檢查井不得超過管徑的1/5。井內積泥超出允許深度時,應及時清理積泥。
(5)對存在破損、變形、異常問題的井框、井筒應及時維修、更換。
(6)檢查井井蓋標識應標注污水標識。對破損、缺失、無法打開的檢查井井蓋應及時維修、更換,保證各檢查井能正常開啟。
(7)對缺失、破損的防墜設施應及時維修、更換。
4.1.4 提升泵站
(1)定期清理提升泵站內的雜物、垃圾、積泥。
(2)定期對提升泵、閥門、流量計等進行保養。
(3)查看集水池水位是否符合提升泵運行的要求,如超過設計最高水位應檢查提升泵運行效果;如低于設計最低水位應重新設置液位控制裝置。
(4)對前后出現明顯水位差的格柵應及時清理。
(5)對出現異常聲音的提升泵應立即停機檢查原因并及時維修、更換。
(6)檢查電控柜是否安裝牢固,接線可靠,能否正常上鎖,如有問題應及時維修、更換。
(7)檢查控制系統運行是否正常,如有問題應及時維修、更換。
4.2 管網維修
在巡查過程中,發現需要維修的,應根據維修難度和需求時效,進行分級維修或搶修。
4.2.1 管網維修
(1)管網維修包括管道破損、漏水的修補,接戶井、檢查井的修補與更換等。
(2)管網維修必須根據原材質選擇相應的修補方式。
(3)管網維修或更換應由專業人員實施,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GB 50268的規定。
(4)管網維修或更換后應進行閉水測試。
4.2.2 機械設備維修
(1)機械設備的維修主要為泵站內電氣設備的維修。
(2)機械維修應找專業人員進行拆卸,并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或更換。
5 戶內處理設施維護
5.1 接戶管
5.1.1 日常檢查接戶管是否存在排水不暢或堵塞現象。當接戶管存在排水不暢或堵塞現象時,應及時對其進行養護、疏通。
5.1.2 日常檢查接戶管是否存在破損、滲漏、堵塞無法疏通等問題。如存在以上問題,應及時進行維修、更換。
5.2 清掃井
5.2.1 定期對清掃井內的攔渣、垃圾等進行清除。
5.2.2 日常檢查清掃井水流是否流暢。如出水端水流流速明顯小于進水端,且清掃井內水位明顯上升超過過水口,則水流不順暢,視為堵塞。當清掃井存在堵塞現象時,應及時對其進行養護、疏通。
5.2.3 日常檢查清掃井是否滲漏、破損。如進水端有水進入,而出水端無出水或很少且設施內部無堵塞,視為滲漏或破損。當清掃井存在滲漏或破損問題時,應及時對其進行維修、更換。
5.3 隔油池
5.3.1 定期對隔油池內的浮油進行清除。
5.3.2 日常檢查隔油池是否存在排水不暢或堵塞現象。當隔油池存在排水不暢或堵塞現象時,應及時對其進行養護、疏通。
5.3.3日常檢查隔油池是否存在破損、滲漏、堵塞無法疏通等問題。如存在以上問題,應及時進行維修、更換。
5.4 戶內化糞池
5.4.1 每年對戶內化糞池至少清掏養護一次。
5.4.2日常檢查戶內化糞池是否存在堵塞、外溢問題。當戶內化糞池存在堵塞、外溢問題時,應及時對其進行養護、疏通。
5.4.3 日常檢查戶內化糞池是否存在破損、滲漏、堵塞無法疏通等問題。如存在以上問題,應及時進行維修、更換。
5.5 其他
農戶遇到戶內處理設施運行故障等自行無法解決的問題,應及時委托專業服務機構進行維修、更換,并支付相應的維修及服務費用。
6 安全防護
6.0.1 運行管理人員和維護檢修人員應嚴格執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,特別要嚴防燃爆、觸電、中毒、滑跌、溺水、機器傷亡等事故的發生,并熟悉相應的急救方法。
6.0.2 現場作業時應穿戴規定的勞保用品。
6.0.3 下井維護作業:
(1)應盡量采用機械疏通與清掏,人工不下井;
(2)確需人工下井作業時,地面、井內應同時配備安全監督人員;
(3)下井前必須先做安全檢測,發現有害氣體后要采取措施及時排除;
(4)井下作業人員隨時身系安全繩、攜帶便攜式氣體檢測儀和防護面具;
(5)作業中發現有害氣體后,應及時由地面人員通過安全繩將作業人員提升至地面,同時要作好必要的救援措施;
(6)作業時鼓風機不間斷送風,全密封井下作業送風量以及每班每次作業時間可參照現行國家標準《城鎮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》CJJ6-2009的相關規定;
(7)防護設備與用品、事故應急救援措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城鎮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》CJJ6-2009的相關規定。
6.0.4 各種臨時線路必須符合安全要求,使用完畢后,立即拆除。
6.0.5 運維服務機構應制定停電、設備故障、臺風、暴雨等自然災害天氣等應急預案。
7 環境保護
7.0.1運維服務機構應定期對管網及附屬設施進行檢查維護,積極采取措施減噪除臭,保證周邊環境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14554和GB 3096-2008的要求。
7.0.2 管網運維過程中產生的污泥、柵渣、浮油、沉砂、植物殘枝等應按照減量化、無害化、資源化的原則進行處置,不得隨意傾倒。
7.0.3 管網運維過程中產生的污泥、柵渣、浮油、沉砂、植物殘枝等如需外運處置時,運輸車輛應加蓋、防滲,運輸過程應做到不落地、沿途無灑落。
7.0.4 管網運維過程中產生的污泥、柵渣、浮油、沉砂、植物殘枝等的處置應符合規范并做好相關臺帳記錄。
8 本導則用詞說明
8.0.1為便于在執行本導則條文時區別對待,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:
(1)表示很嚴格,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:
正面詞采用“必須”,反面詞采用“嚴禁”;
(2)表示嚴格,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:
正面詞采用“應”,反面詞采用“不應”或“不得”;
(3)表示允許稍有選擇,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:
正面詞采用“宜”,反面詞采用“不宜”;
(4)表示有選擇,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,采用“可”。
8.0.2 條文中指定應按其他有關標準、規范執行時,寫法為:“應符合……的規定”或“應按……執行”。
9 規范性引用文件
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。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《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》GB50015
《室外排水設計規范》GB50014-2006(2014年版)
《城鎮給水排水技術規范》GB 50788-2012
《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術規程》(CJJ 143-2010)
《鎮(鄉)村排水工程技術規程》(CJJ 124-2008)
《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GB 50268
《城鎮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》CJJ 6-2009
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GB 14554
《聲環境質量標準》GB 3096-2008
《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標準化運維評價導則》
《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條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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